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和省人防办《关于组织全省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琼人防指〔2017〕12号)的统一部署,文昌市将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一、试鸣目的
通过试鸣,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警示广大群众要“不忘国耻、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防空意识和爱国热情。
二、时间、范围和试鸣形式
(一)试鸣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
(二)试鸣范围:文城镇老城区和清澜片区。
(三)信号规定: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具体鸣放规定如下:
1.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2.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3.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四)鸣放形式:市人防办通过现有的固定警报器依次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警报音响信号。
我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切勿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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