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暂停全市药店
及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公告
(2021年6号)
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现就加强全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附件:文昌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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