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元宵节 文昌禁燃烟花爆竹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1-02-26  打印本页 次浏览

元宵节即将到来,往年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虽能够增加热闹的氛围,但也带来不少安全隐患。今年元宵节,文昌市继续倡导禁燃烟花爆竹,确保市民群众度过一个低碳、环保、平安、喜乐的元宵佳节。

2月25日,在文昌市文城镇大潭村委会和霞洞村委会,干净整洁的村道没有像往年一样堆积着红色烟花纸,村“两委”干部已通过各种方式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宣传至每一户居民,村民们自觉配合禁燃工作,还使用了电子鞭炮来替代传统鞭炮。同时,为了让市民过一个安心、“清新”的节日,文昌市有关部门积极走村入户开展巡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把禁燃禁放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宣传氛围。

文昌市文城镇霞洞村委会霞洞九村村民朱茂:“村委会干部都下来到我们村里面,让每家每户签订‘禁燃’承诺书,对我们做了一些‘禁燃’的宣传,我们村民也都不放鞭炮了,现在都使用电子炮。”

文昌市文城镇大潭村村“两委”干部郑建:“到家家户户宣传,跟群众讲不要燃放鞭炮,群众很配合我们,禁止燃放鞭炮。”

文昌市民郅女士:“我希望过年的时候最好还是别放鞭炮了,因为首先第一个是污染环境,第二个就是太吵了,而且特别不安全,我觉得非常危险,所以我还是希望就是如果可以的话,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最好就是不要燃放鞭炮了。”

文昌市民胡先生:“城市都是禁止燃放,在这方面我们文昌做得不错的,市民都挺自觉的,都非常支持和理解,以其它的形式来欢度春节。也挺好,都一样。”

据了解,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违反《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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