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政法系统“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 名单公示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1-06-01  打印本页 次浏览

为做好文昌市政法系统“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按照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择优评选,逐级审核、社会(内部)公示的办法对推荐人员进行筛选。经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研究,拟定我市政法系统“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共7人。现将拟定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 

地址:文昌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63330370

附:文昌市政法系统“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

文昌市政法系统“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

候选人先进事迹

韩庆,中共党员,现任文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曾获个人“三等功”3次、“全国边防部队信息化建设先进工作者”、“全省边防部队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入选全国边防部队信息化建设人才库、海南省边防总队信息化建设人才库。自任职以来,其充分发挥自身专长,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中,在统筹协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强力推进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和“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等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其中,文昌市连续二年在省平安建设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多年保持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先进单位行列,“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四位一体”建设和禁毒“严管工程”等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王绥允,中共党员,现任文昌市人民法院龙楼中心人民法庭庭长。王绥允同志忠诚于党的政法事业,工作务实、敢于创新、吃苦耐劳,能够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维护百姓利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无私奉献。自2019年以来,他承办各类案件890件,结案861件,结案率96.74%,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参加工作以来,王绥允多次被文昌法院评为先进个人、调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被海南高院评为办案标兵。

李光波,中共党员,文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曾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海南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等多项荣誉。2019年被选入全省检察系统“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库。其以案释法开展校园普法讲座50余场,受教育学生1.8万余人。其起草了《“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实施方案》,实现对文昌市小学阶段的预防性侵教育常态化和全覆盖。

史辉祥,中共党员,现任文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三级警长。曾获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5次,先后被授予“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破案会战”先进个人、“全省公安机关抗击疫情”先进个人、“全省成绩突出青年民警”等荣誉称号。其带队破获系列专案要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万余元。

吴坤懿,中共党员,现任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曾获“全省十佳人民警察”荣誉称号1次、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个人2次,多次参与破获系列重案要案,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

吴春琴,女,中共党员,现任文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室负责人、文昌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职)。曾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标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第一届海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第二届海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海南省妇女联合会评为海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法律工作者”、“实施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椰树杯—司法行政最奋斗者”等多项荣誉。近五年来,在其管理下,文昌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案件3325宗,提供法律咨询8129人次,安排值班律师为50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认罪认罚见证法律帮助,为援助对象挽回经济损失约3768万元。

田阳,中共党员,现任文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四级警长。曾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6次,先后被评为“2017年度公安工作先进个人”“十九大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度先进个人”“文昌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牵头制定并实施有关会商研判机制,规范受理群众报警30余万起。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田阳临危受命,作为市局防疫办临时负责人,坚守岗位,共组织筹备8次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及时签收并组织核查线索2万余条,组织编写每日防疫工作简报306期,核稿122万余字,确保了局党委工作的上传下达和各项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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