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文昌一小、文昌二小乐群分校、文昌五小一年级招生公告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16  打印本页 416次浏览

2020年秋季

文昌市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做好2020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报名入学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校今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育服务区域

新风路101-325号的单号、文新路【即新阳光商业广场】、沿江西路、沿江东路、华建路、文兴路、庆龄路【碧水南湾小区、汇景湾小区】、振昌路、振昌一路、振昌二路、振昌三路、振昌四路、城东路、朝阳路、沿江路、东风路1-3号的单号【即从致兴宾馆起至百家商城止】、东风路2-84号的双号【即从2号铺面起至原蓬莱药店止】、文东路【月亮城小区、供电局公寓、明珠豪庭、半岛阳光小区】、新风东里、新风北里、啟智里、文东里、文新南里、文东巷;文东北路、文东南路、文东南一横路、文东南二横路【天水星河】、文东南三横路、文东南四横路、文新一横路、文园里、庆龄西横路【文城佳园小区,椰乡人家小区、杏林花园小区】、明霞路、新兴路、庆龄东横路、文东北一横路、文东北二横路、文东北三横路、文东北四横路、利民街、庆龄西一横路、庆龄西二横路、庆龄东一横路、庆龄东二横路、昌兴路、旺兴路;文城镇后坑村委会水涯一、二、三村民小组、镇田村、田尾村、后坑一、二、四村民小组。


二、招生计划

6个班,每班45人,共270人。


三、招生对象

我校教育服务区域内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四、发布公告、提交纸质材料及公布申请结果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0年7月15日发布一年级招生公告。

(二)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15日。8:30---11:30,15:00---17:30

(三)提交纸质材料地点:文昌市第一小学毓秀楼一楼大厅。

(四)公布申请结果时间:2020年8月24日公布申请结果。


五、申请入学办法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2020年8月1—5日通过微信“扫一扫”文昌市第一小学二维码,填写提交申请就读的儿童信息登记表,并按“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要求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8月14—15日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学校。


六、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一)文城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二)本市非文城城区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三)非本市户籍(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住证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3.适龄儿童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非文城城区户籍在文城城区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文昌市第一小学报名信息登记表


七、招生规则

根据适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学就读的规定,我校对符合条件提出入学申请的人员按如下顺序进行安排:

(一)户口在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的。

(二)法定监护人、祖辈购房并实际居住的。

(三)租房并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

(四)租房的。

(五)其他的。

如申请人数过多,学校没有足够学位予以全部安排,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13337653633(韩副校长)

文昌市第一小学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秋季

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0]18号)及《文昌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文教[2020]14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今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招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域

大潭路(即从文昌大道起,至大潭高铁桥止)、昌平路、昌盛路、火车站路、文城镇大潭村委会的大潭一村、二村、三村、五村,后坡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小组;文城镇湖园村委会的角园村小组、白吴村小组、白林村小组、青头山村小组、东坑村小组、宝严村小组、宝孙村小组、宝何村小组、宝邓村小组、湖田村小组、湖溪村小组;文城镇德田村委会的东田一村、二村、三村,上坡一村、二村小组,白石头仔小组,龙头村小组,白石头村小组,排田坡村小组,下笃村小组,德清傅村小组,德清王村小组,千秋坡村小组,东排田村小组,罗雪坑村小组。


二、招生计划

2个班,每班45人,共90人。


三、招生原则

(一)户籍优先原则。

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籍或居住地为准,遵循户籍优先原则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尽可能满足在城区有固定住所且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刚性入学需求。

(二)属地申请原则。

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在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不得跨区申请学位。

(三)一人一申请原则。

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不得同时到二所学校重复登记申请学位。

(四)学校负责,教育局统筹原则。

新生招生工作遵循“招生辖区学校负责,教育局统筹”的原则


四、招生对象及办法

所属我校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文城城区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法定监护人及本人具有文城城区户籍的由划片对口我校接收入学,如户籍及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选择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片区一所学校申请。

(二)非文城城区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 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建(购)房并入住的,以法定监护人建(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并提供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 祖辈在文城城区建(购)房并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籍薄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3. 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且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购买社保的优先),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的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一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果划片对口学校新生班额过大,无法接收就读,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缺以及租房入住时间排序,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驻地部队干部、烈士和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就读。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鄂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学校根据国家、海南省和我市的相关政策,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一)文城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二)本市非文城城区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三)非本市户籍(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住证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3.适龄儿童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非文城城区户籍在文城城区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发布公告、申请登记、核查及公布申请结果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0年7月15日由学校发布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二)填报信息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符合条件在我校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0年8月1—5日通过微信“扫一扫”下图二维码,填写提交申请就读的儿童信息登记表,并按第四条“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要求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8月14—15日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申请入学的学校。

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三)提交纸质材料地点。

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文昌市文城镇大潭路S205号。

(四)核查申请资格时间。

学校安排在2020年8月16-20日。

(五)公布申请核查结果时间。

学校安排在2020年8月24日公布申请核查结果。

(六)招生服务接待时间。

学校安排在2020年8月26日。


七、招生原则

为妥善解决文城地区适龄儿童入学的问题,满足随法定监护人员居住在文城地区的适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学就读的刚性需求,对符合条件提出入学申请的人员,须按如下顺序进行安排:

(一)户口在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的。

(二)以法定监护人、祖辈购房并实际居住的。

(三)租房并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

(四)租房的。

(五)其他的。

如申请人数过多,没有足够学位予以全部安排,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

文昌市第二小学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秋季

文昌市第五小学(原市三小霞洞分校)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0〕18号)和《文昌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招〔2020〕1号)精神,现将今年我校秋季一年级招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域

文建东路【单号从霞兴路129号起至东湖路路口止】、霞昌路南边、霞兴路【含惠民小区】、霞洞路【含教苑小区】、东湖一街(拟用名称)、东湖二街(拟用名称)、东湖三街(拟用名称)、惠群小区、民馨苑、霞洞村委会所有村民小组和堂福村委会所有村民小组。


二、招生计划

5个班,每班45人,共225人。 


三、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一)文城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二)本市非文城城区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三)非本市户籍(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住证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3.适龄儿童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非文城城区户籍在文城城区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发布公告、申请登记、核查及公布申请结果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二)填报信息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符合条件在文昌市第五小学(原市三小霞洞分校)学校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0年8月1~5日通过微信“扫一扫”下图中二维码,填写提交申请就读的儿童信息登记表,并按第四条“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要求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8月14~15日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申请入学的学校。 


文昌市第五小学报名信息登记表

(三)提交纸质材料地点:文昌市第五小学:文昌市文城镇霞洞路南侧。

(四)核查申请资格。

    2020年8月16~20日,学校审核学生报名信息。根据新生申请入学信息表填写的信息,由学校派人调查核实,特别是本市非文城城区户籍人口子女居住情况的核实,将根据申请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交的居住信息,通过到社区(居委会)或入户等方式进行核查。学校对新生入学登记材料进行核实后,拟定接收入学新生名单。

(五)公布申请核查结果时间。

学校在2020年8月24日公布申请核查结果,校门张贴符合入学新生名单。


六、招生规则

为妥善解决文城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满足随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文城地区的适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学就读的刚性需求,各城区学校对提出申请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按如下顺序进行安排:

(一)户口在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的。

(二)法定监护人、祖辈购房并实际居住的。

(三)租房并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

(四)租房的。

(五)其他的。

学校申请人数过多,学校没有足够学位予以全部安排,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

                            文昌市第五小学

                             2020年7月15日

来源:文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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