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涉疫区旅居史来(返)文昌人员的管控,文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
一、自5月16日0时起,将14天内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人员管控措施调整为:
(一)有四川广安旅居史的抵琼人员,抵琼后实行“7+3”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0天核酸检测。
(二)有河南周口、吉林长春旅居史的抵琼人员,抵琼后落实“落地检”+“4天3检”。
(三)有哈尔滨、牡丹江、广州、江门、保定、南昌、乌鲁木齐等地区旅居史的抵琼人员,在省内关口城市落实“落地检”,并于24小时后再落实1次核酸检测。
二、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建议广大市民非必须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回文昌后,要按照我市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请上述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疑问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63266823。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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