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国家安全厅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建质〔2022〕117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昌国家安全局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依法执行各联合验收事项审查,出具专项验收意见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联合验收结果告知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设立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受理,并联推送验收任务,规范窗口运作,不再负责联合验收各事项的现场核实及技术把关。
二、2022年6月1日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受理在办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审批事项办件,仍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继续负责审批办结。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审批事项业务受理窗口地址: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9号至14号)。
咨询电话:0898—63388192。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流程图
文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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