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文昌市豇豆种植户和收购经营者的一封信
新闻来源:文昌发布 时间:2023-03-07  打印本页 次浏览

致文昌市豇豆种植户和收购经营者的一封信

文昌市豇豆种植户和收购经营者朋友们:

大家好!即将迎来豇豆种植收购时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事关农民收入,事关消费者身心健康。豇豆质量安全是我省重点监管的风险品种,为确保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豇豆种植户和收购经营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豇豆种植户应做到:

豇豆种植户应通过村委会向镇政府申请在海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微信小程序完成主体注册备案,购买、使用农药情况和豇豆采摘均应在监管系统登记;豇豆选种到正规农资店购买,种植前对土壤深翻暴晒消杀;播种时要施足基肥,深沟高畦,合理密植,后期科学平衡追肥;病虫害防治要采用绿色防控技术,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以化学农药为辅,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物和超剂量、超频次用药;采收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采用带有追溯二维码的皮筋捆扎,主动向收购商出示备案主体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和采摘期间主动接受监管人员抽样检测和村级协管员巡查检查。

二、收购经营者要做到:

豇豆收购者应在海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微信小程序完成主体备案,收购豇豆时应查看每把豇豆是否带有追溯码,没有的不收购,符合收购条件的还应通过手机扫描种植者主体码,查验主体码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码属于红码的不得收购,属于黄码的需谨慎收购,收购时索要合格证,如实记录收购信息,在分拣预冷装车过程中不得再次拆分豇豆上的追溯码,收购的豇豆应主动接受镇以上监管部门抽样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开具《海南省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凭“双证”办理出岛手续和上市销售。

谢谢您的合作!

举报投诉咨询电话:0898-63330349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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