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1例入选!最高检发布10起典型案例
新闻来源:文昌检察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4-03-15  打印本页 次浏览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来临之际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
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兽用处方药等违规经营使用

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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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点击查看)

案 例 详 情

2023年6月,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市辖区存在水产养殖领域兽药违法经营、使用问题,遂迅速成立办案组开展调查。

该院在明确兽药经营范围及销售规定后,实地走访文昌市昌洒镇、翁田镇、铺前镇等10个乡镇兽药店和养殖户,现场查阅比对兽药店进货、销售记录及养殖户用药记录等,查明辖区多个兽药店销售台账记录不全、无兽药处方笺违规出售兽用处方药,多名养殖户未依法进行养殖用药记录、购买人用处方药进行蛙类养殖,存在“人药兽用”等情况。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抽取上述10个乡镇养殖的罗非鱼、石斑鱼、青蛙等51个水产样本进行检测,有8个样本检测出含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禁止食品动物使用的孔雀石绿、呋喃西林、氯霉素等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为强化兽药经营、使用监管,保护食用农产品安全,同年7月至9月,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兽药销售环节监管、使用环节监管、养殖户用药环节监管,确保整改效果。

收到检察建议后,三部门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124家农药批发零售经营店和88家兽药饲料店进行联合巡查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积极开展培训宣传,同时对统计出的全市未建设污染处理设施等162家非法蛙类养殖场进行整治拆除。

2023年11月,文昌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全市兽药销售和养殖户安全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发现162家非法养殖场已经全部整治拆除,未发现兽药店和养殖户涉水产养殖兽药违法行为反弹回潮,案件的办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本案针对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环节存在的兽药滥用、违规销售特别是“人药兽用”等问题,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调查权,查清问题根源,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整合行政监管力量,督促各行政机关形成综合施治,实现诉源治理,促使全市兽药经销商规范经营、养殖户安全用药,最大限度地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做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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