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能有效降低
事故的发生概率
也是驾驶人
守法与文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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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扣)3分的处罚。
现曝光近期抓拍到的
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车辆
1
桂E2L068
违法地点:
教育东路市民健身活动中心前路段
2
琼AD0Y28
违法地点:
文建六横路与文建路交叉口
3
琼CD07871
违法地点:
教育东路市民健身活动中心前路段
4
琼A6J136
违法地点:
军城路与文汇路交叉口
文昌交警提醒
尊重和礼让都是相互的
礼让斑马线
倡导的是“车让人”
同时还有“人快走”
文明一小步 安全一大步
在此呼吁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创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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