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行人!罚100元,记3分!
新闻来源:文昌交警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4-05-07  打印本页 次浏览
斑马线是行人的

“生命线”

也是驾驶员的

“警惕线”

因驾驶车辆不礼让斑马线

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

车让人,是文明

人让车,是安全

但总有一些驾驶员不礼让行人

文昌交警对近期未礼让行人的车辆

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扣)3分的处罚。


1

琼A8J166

违法地点:东风路与沿江东路交叉口


2

琼A869B6

违法地点:东风路与沿江东路交叉口


3

琼CS5526

违法地点:军城路与文汇路交叉口


4

琼CP0070

违法地点:文建六横路与文建路交叉口


5

琼AG9571

违法地点:军城路与文汇路交叉口


6

琼C79800

违法地点:军城路与文汇路交叉口


文昌交警提醒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

还是行人

都应以“礼”为先

敬畏规则、尊重生命

互相礼让、文明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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