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等路段时都要减速慢行
遇见行人在过马路时
更是要停车让行
但有的驾驶人
往往会忽视这一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扣)3分的处罚。
文昌交警现将这些
“不礼让”的司机曝光
看看都有谁?
1琼A5S589
违法地点:文建六横路与文建路交叉口
2琼CF3290
违法地点:教育路与文中路交叉处
3琼CDA1195
违法地点:教育路与文中路交叉处
4琼ADD9076
违法地点:教育路与文中路交叉处
5琼AQH681
违法地点:东风路与沿江东路交叉口
驾驶人礼让时
行人该怎么做
01先观察后通过
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
02不要盲目后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文昌交警提醒
践行文明从你我做起
让一脚刹车、一次礼让
成为文明交通的最美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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