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文昌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文昌市公安局决定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具体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范围
文城镇:文昌大道、文清大道、航天大道、旅游大道、迎宾路、椰乡路、文建路、文建三横路、谷鸿路、文蔚路、教育路、教育东路、文中路、文南老街、文府路、清澜路、新风北里、惠民路、文华路、军城路、云逸路、文新路、新风路、东风路、和平南路、和平北路、大潭路、昌海南路、高隆路、疏港路、庆龄路、庆龄西横路、文东路、沿江西路、沿江东路、城西路、文建东里、文汇路、昌盛路、昌平路、火车站路、白金路;S201(灵文加线文昌段);S203(铺文线)、S206(铺龙线)。
二、抓拍的违法行为
1. 违反信号灯通行
2. 不按导向行驶
3. 违反禁止标线
4. 违反禁止标牌
5. 不礼让行人
6. 超速
7. 驾驶报废车、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
8. 准驾不符、无证驾驶
9.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10. 其他明显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对车辆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共同维护好交通安全秩序。
三、实施时间
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文昌市公安局
2025年6月9日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创技术 琼ICP备19003989号-1 文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