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文昌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范围→
新闻来源:文昌公安 时间:2025-06-10  打印本页 次浏览
文昌市公安局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文昌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文昌市公安局决定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具体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范围

文城镇:文昌大道、文清大道、航天大道、旅游大道、迎宾路、椰乡路、文建路、文建三横路、谷鸿路、文蔚路、教育路、教育东路、文中路、文南老街、文府路、清澜路、新风北里、惠民路、文华路、军城路、云逸路、文新路、新风路、东风路、和平南路、和平北路、大潭路、昌海南路、高隆路、疏港路、庆龄路、庆龄西横路、文东路、沿江西路、沿江东路、城西路、文建东里、文汇路、昌盛路、昌平路、火车站路、白金路;S201(灵文加线文昌段);S203(铺文线)、S206(铺龙线)。

二、抓拍的违法行为

1. 违反信号灯通行

2. 不按导向行驶

3. 违反禁止标线

4. 违反禁止标牌

5. 不礼让行人

6. 超速

7. 驾驶报废车、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

8. 准驾不符、无证驾驶

9.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10. 其他明显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对车辆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共同维护好交通安全秩序。

三、实施时间

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文昌市公安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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