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公安局
关于启用92个电子警察
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现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文昌市公安局决定,自2025年6月30日起,在以下市政道路的92个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报废车的、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的、准驾不符的、违规载人的、无证驾驶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使用其他号牌的、故意遮挡号牌的等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
现将该批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点位公示如下:
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口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共同维护好交通安全秩序。
实施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起。
特此通告
文昌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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